唐山開展SO2、NO2、CO污染減排攻堅行動的通知 全文
以下是“通知原文”
為圓滿完成全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,按照2018年7月9日全市“十項重點工作”調度會議精神,唐山市決定自7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開展SO2、NO2、CO污染減排攻堅行動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市大氣辦根據各縣(市)區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和上半年空氣質量改善狀況,對各縣(市)區攻堅行動期間SO2、NO2、CO三種氣體濃度降低值進行核算,明確減排攻堅任務目標(見附件),各縣(市)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結合實際,研究制定本地區污染減排攻堅行動方案,于7月13日15時前報市環保指揮中心。
二、各縣(市)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要以實施工業企業減排為重點,著力降低SO2、NO2、CO三種氣體濃度,務必達到目標要求,對于不在中心城區(含縣城主城區),符合產業發展規劃,并且沿海臨港或已經建有鐵路專線,目前已完成脫硫脫硝脫白治理工程建設并穩定達標運行的企業,可適當減少限產比例;對于其他情況根據減排目標自行制定企業停限產比例。
三、各縣(市)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要抓緊啟動攻堅行動,及時通知有關全業做好停限產準備,確保7月20日全面實施各項減排措施。
四、市大氣辦從7月20日起,每10天公布一次各縣(市)區三項氣體減排完成情況,對未達到減排目標要求的,及時預警,督促其進一步加大減排力度,確保完成攻堅目標任務。